
於農曆新年假期期間,我們分享了人與馬的多樣關係,包含《重新思考人與馬的關係——更少控制更多理解》、《速度的代價:賽馬產業的光鮮與陰暗》、《觀光馬車如何剝奪馬匹自由》、《當馬蹄聲躍入圓環——關於近代「馬」戲——歷史篇/清境篇》。從這些案例可以看到,馬在人類社會中扮演的角色極為多樣,涵蓋同伴、勞役、展演與競技等不同位置。
然而,當這些馬匹退役、受傷、高齡,或因飼主資源不足而被視為「不再被需要」(unwanted)時,牠們往往被送往屠宰場,最終被製成肉品或其他製品。
值得注意的是,「不被需要的馬」(unwanted horse)不只是日常描述,也是一種用來框定馬匹處置與福利問題的政策與治理語彙。
趁著年假尾聲,在此分享Bernard E.Rollin〈The "Unwanted Horse"—A Modest Proposal(「不被需要的馬」——一個小小的建議)〉一文摘要(全文可見留言)。
Bernard E.Rollin是美國哲學家,曾任科羅拉多州立大學哲學、動物科學與生物醫學科學榮譽教授,並常被譽為「獸醫醫學倫理學之父」;他在該篇文章不只是質疑一個字詞是否恰當而已,更是追問這個看似中性的說法是否在命名問題的同時,也將人類在主動建立關係後應承擔的責任退到了背景之外?
誰的「不被需要」?
Rollin指出,「不被需要」(unwanted)一詞在概念上極具誤導性。我們會把一匹白色的馬稱為「白馬」;其中「白」是馬本身具備的內在屬性。但「不被需要」卻不同,它是相對於人類而成立的關係屬性。馬匹並不會自然而然地變成「不被需要」,這種狀態完全源自人類在自願承擔責任後,對該責任的背棄。
他強調,當我們獲得一隻動物時,就等於對牠的生命與福祉作出終身承諾,無論是同伴動物還是工作動物皆然。
然而,社會上充斥著衝動飼養與隨意遺棄。這不僅讓無辜動物受害,也把處理後果的重擔轉嫁給第一線人員。這使動物收容所員工與獸醫承受巨大的「道德壓力」,因為他們必須為人類的不負責任執行幾乎無休止的撲殺。
對於部分人士將馬匹送往屠宰場以換取金錢利益的辯護,Rollin表達強烈憤怒。他認為,屠宰並非解方,而是推卸責任的行為,更是企圖從不負責任中獲利。
在Rollin看來,這種思路可與Jonathan Swift的諷刺文〈A Modest Proposal(一個小小的建議,相關介紹請見留言)〉形成對照。該文以荒謬的口吻提議將貧童當作食物賣給富人;而這種荒謬之所以成立,正是因為在兩種情境中,受害者(馬或兒童)都是完全無辜的生命,而原本應承擔照顧責任的人,卻試圖將責任轉化為利益。
接著,Rollin指出人類與動物在痛苦經驗上存在重要差異:人類可能為了未來目標而忍受當下不適,但沒有充分證據顯示動物具備同樣的權衡能力。就動物的心智經驗而言,真正構成其世界的是當下的生活品質,例如疼痛、飢渴與恐懼。從這個角度看,將馬匹運往屠宰場,無疑會為牠們帶來強烈的壓力、恐懼與痛苦。
在此基礎上,Rollin進一步區分了「運送至屠宰」與「真正的安樂死(genuine euthanasia)」:他批判前者是人類不負責任的方便出口,同時也未將後者視為理想解方。對他而言,安樂死本身仍有道德上的問題,尤其牽涉我們是否把動物當成可因便利而撤回承諾的存在。不過,即便在社會仍堅持殺死牠們的前提下,他主張至少應採取真正的安樂死程序,以避免動物承受運送與屠宰造成的額外痛苦。
防微杜漸的警告
Rollin在文中引述中世紀神學家與經院哲學家托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的觀點,指出人若長期習於對動物施加殘忍,這種行為傾向可能進一步形塑其對人類的對待方式。也就是說,對動物的殘酷行為可能侵蝕人的德性,並進而破壞社會倫理秩序。
拋棄動物的社會代價與制度回應
針對這個問題,Rollin提出一種看似嚴厲、但值得正視的制度主張:社會不應允許缺乏資源的人承擔動物的生命責任。換言之,在飼養之前,應要求飼養者證明自己具備足夠的經濟能力(例如於購買時繳納保證金),以因應未來可能出現的各種變故。
從美德倫理學(virtue ethics)的角度來看,這不僅是動物福利政策的問題,更是社會品格的問題:我們是否希望自己所處的社會,將動物視為可以任意拋棄的物品?如果一個社會允許人們在幾乎沒有代價與制裁的情況下放棄責任,那麼它不僅無法有效遏止未來的遺棄行為,還可能持續傳遞出一種錯誤訊息:不負責任的行為並不需要承擔後果。
同時,Rollin也坦言,這類主張未必能在短期內落實;但他認為,將問題說清楚、把責任重新放回人類身上,本身就是改變社會思考方式的重要一步。
對於馬,以及所有被人所用動物的生命責任
馬與人的關係向來多樣:牠們曾是歷史上、乃至今日某些地方的勞動力,是賽場上的競技者,也是在當代與人相伴的休閒同伴。
然而,正如Rollin所呼籲的,動物不應僅僅依照牠們對人類的功用與便利性來被定義;我們更應重視並尊重牠們的生物與心理本性(telos,亦可理解為該動物依其本性所具有的基本需求與生命傾向)。
我們究竟該如何看待自己與這些動物之間的關係?若這些跨物種關係本就是人類透過馴化、繁殖、圈養、訓練與制度化使用所建立——包括工作動物、同伴動物、經濟動物、展示動物與實驗動物——那麼真正需要追問的或許是:我們是否已準備好承擔與此相稱的生命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