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實驗其中的「活體解剖」(vivisection)指的是在科學研究或實驗的過程中,剝削和傷害動物的作法。這樣的定義同時也表示,對動物權利觀點來說,部分的動物實驗在道德上仍是可以接受的。

反對活體解剖通常基於以下三大原因
基礎A:活體解剖不道德(忽視了每個個體不因他者利益有所增減的內在價值,反而將動物視為拋棄式器具),因此該廢除
基礎B:廢除活體解剖不等同於反科學或反實驗
基礎C:廢除活體解剖的後果是可以承受的
Q: 動物權利支持者接受有價值的醫學進步嗎?
A:動物權利倡議者大致上同意,活體解剖雖不是最重要的角色,但也對醫學的進步有所貢獻。然而,依據動物權利的核心觀點,實驗結果永遠無法合理化活體解剖的方法。
Q: 因放棄活體解剖而錯失可能拯救生命的醫學知識怎麼辦?
A:就跟我們不會在不願意的人身上進行解剖是一樣的道理!我們對人類活體解剖的嚴格限制,反而讓我們錯過更多醫學新知。如果性命攸關的醫學新知是應該不惜一切代價去獲得的,非人類動物的活體解剖便不應受到差別待遇。
為了找到自身疾病或其他人所患疾病的治療方法,很多人有自願參與實驗,只是不被法規准許而已;若不把法規算進去,動物實驗可能根本沒有進行的必要。同樣的,在毫無意願的動物身上做實驗,也是法律的強制規定。
Q: 難道沒有無法被替代的實驗例子嗎?
A:如果真是這樣,又如何?道德上我們排除了一部份動物成為實驗對象,同時也排除了以這些動物為對象的實驗結果。而如果你認為尋找適合的替代方案是不可能的,你也小看了科學家的能力。1990年代的黃熱病便是歷史上必須尋找替代方案的例子,因為除了人類以外,沒有動物會感染這種病。最後當然找到替代方案,並藉由改善衛生和隔離檢疫,成功的根除黃熱病。
Q: 要是動物本身也是實驗的受益對象呢?
A:動物權利觀點是物種中性的,也就是不管受益對象是人或動物;不論實驗對象是人或動物,只要是侵害權益的不道德實驗方式,就無法藉由受害者和受益者為同一物種的宣稱而合理化結果。
原文出處: http://www.animalliberationfront.com/ALFront/FAQs/labs_faq.htm#77
譯者 / 環境資訊中心主編 鄒敏惠
作者 / Animal Liberation Fr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