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在面對大自然的一切應該更謙卑地對待』
看到了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要舉辦有關動物權益的影片播放以及映播後的討論,因為在花蓮黑潮文教參加活動時,他們主要也是希望推動海豚圈養的問題,
,所以就決定參加。這是回到嘉義的第二天的事。
演說者在放映未開始時,提到了『動物權』這個詞彙。根據台灣動物權研究中心上面所寫的有關於動物權的全是有三點
1.湯姆雷根(Tom Regan)之動物權論:
主張具有生命主體(subject-of-a-life)能力的動物即應擁有生存之權利。哺乳類與鳥類動物具有
生命主體之能力,意指其生命不僅具有意識,更具有信心、欲望、情緒,與建立己身生命福利之能力。
據此,湯姆雷根主張應給予這些動物一個與生俱來的價值,從這個價值湧出權利。
2.彼得辛格(Peter Singer)效益主義之結果論:
主張「每一個具有利益(interest)的個體都有相同的道德地位。」而此利益是受苦(suffering)與
享樂的能力,舉例來說,老鼠與人都有不被踢的利益,因為二者都會「痛」,這並非道德之衡量,而是
利益之衡量,若二者未能以平等之原則來思考不被踢的利益,就不符合利益的平等思考,其關鍵是老鼠
與人都具有「有感知」的能力,石頭沒有感知,故可以任意擊碎或切割均無妨。
3.Gary L. Francione的動物權廢除主義(abolitionist theory of animal rights):
主張非人類動物均需要一種權利,那就是不應該被視為「財產property」,此一主張的道德底線就是
純素主義(veganism),拒絕消費所有的動物產品。氏為美國Rutgers School法律與哲學之知名教
授,講授動物權理論超過20年。
以上文字,表示了動物平權是以這些理念為立基。血色海灣中,提到人們為何想保護海豚也是因為可以感覺到海豚『有所不同』,人類感同身受才會出於自我意願保護動物。
動物不是娛樂,人類不該為了獲取快樂而罔顧其他物種所受到的侵害。活生生的剝取動物的毛皮,在最高效率下養育動物並且令其死亡獲得糧食。為了延續人類這物種的生存、延續,大自然及生物們受到了多少的迫害,這是身為人類的我們值得深省的。
業者,利用人們渴望親近不同的生物,以協同拍照、觸摸、擠奶、擁抱等方式賺取更多金錢。人類被碰觸時,可以很明快的表示不舒服感,並予以譴責。但動物被碰觸時,牠們的感受又是如何呢?
當動物被圈養時因為不友善的對待,以及長時間封閉於狹小空間之中,經常會產生掉毛、皮膚病、動物精神病、自我傷害等等症狀。如監牢一般的環境,動物們犧牲已生俱來的自由,換取人類的快樂及業者的收入。為了增加餵食者的樂趣,遞出食物動物們就一呼百應的聚集,所以被圈養的動物經常需要忍受饑餓,看著影片中的動物被逼迫著向人類乞食。
如何以道德規範來促進人們關懷生物、尊重生物,進而促進動物平權呢?除了以連署抵制、透過法律規範之外,最可行的方式就是教育民眾動物平權的觀念,並且以抵制消費的方式促使業者改變動物居住的環境、不當的對待或是過度的買賣等等。
如我所預期的,還是孩子的視野及話語最能打動人心。但要讓孩子擁有悲憫的心,必須在什麼樣的環境下才能達成呢?這是我最想要得知的一件事,也是最想協助的地方。富有動物關懷的長長環境,培養孩子對其他生物的同理心。孩子們的直覺答案,以及最真誠的感觸,或許才是對世界的一切忽視以及習以為常的大人們,該去尋回的最基本的尊重自然的情愫吧。
what can you do more than you what should do?
To save the world or didn't notice what happen in the world
you could choice what you want to see in your sight
but true world keeps moving day by day

其實從小就很喜歡動物,也一直很關注流浪動物,常想者動物福祉、動物福利的區別,也努力地想為動物們盡一份心力,也曾因為年少無知且對於動物的好奇走進走馬瀨農場或獨角仙農場,當下只覺得沉浸在興奮的感受,驚奇看見動物的本尊,除非看見周遭環境特別髒亂或是訓獸表演才會特別反感,其實,我們無形中成為了被動的消費者,觀看了「動物不是娛樂」這三部曲觸發了很多連結和感慨,台灣這些年對於動物福利的提倡與政府的漠不關心相較,路走遠了難免讓人感到灰心,可是,只要越多人的意識抬頭,無知的人越少,對待動物的方式就會越加成熟、尊重,我也認為我們的教育體制裡應該更加重視生命教育,生命教育不是帶孩子去動物園轉兩圈就好,而是要從周遭做起,尊重所有的生命,愛護一切,教導孩子反思,那些動物不是商品,動物園的用意在於保育瀕臨絕種的動物,而不是囚禁他們,我們短暫的駐足,換來他們一生的不自由。
說來殘忍、矛盾,喜歡動物卻又無法放棄吃肉,給自己許多合理化的理由,最後只能告訴自己,我能做的就是心存感激!我也希望未來能夠教育孩子,動物跟人一樣有權利選擇自由的生活,我是金門人,我希望將來水獺數量能夠持續復育,不希望再動物園裡看見他們商品化的模樣,那令人痛心,我們擁有美麗的島嶼,我很慶幸身邊的朋友陪著我一同提倡金門生態保育,莊西進老師啟蒙我對於家鄉的保育與熱情,我會努力接著他的棒,一同守護我們的島。

第一次聽到動物權時是在大二暑假,因為擔任學校動物保護社的副社長,所以有機會參加大動聯,在大動聯上,每個學校的社團其實都是保護狗跟貓為主,但是當時台大的動權社的理念,以及看法對我有蠻大的影響,進而讓我接觸到一些動權的臉書或是網站。
雖然一開始我不是非常了解關於動物權的理念,但是再看了許多文章,調查結果甚至是許多攝影以及影片之後,直到今天,終於聽到了#動物不是娛樂的巡迴演講,的確顛覆了我許多以前對動物的想法,也逐漸知道我們之前是用什麼態度來看待動物,以至於讓牠們感到痛苦以及不舒服,而現在有了動物權的概念,是時候換我們發聲來幫助他們了。
小時候,因為教育的過程,我們常把參觀動物園,海生館,甚至是常常到動物休閒農場戶外教學看似理所當然,甚至到了還沒認識動物權之前,因為本身喜歡動物的個性,還去過許多休閒農場,跟兔子,草泥馬,或是抓小豬來一起拍照,還記得當時那隻小豬還害怕的一直漏尿。這些我們人類沒有多加思考,多加同理的行為,因為利益,因為新鮮,因為以為碰觸牠才會真正認識牠,甚至以為牠們是需要我們手上那些從商人買來的食物,而這些人類自以為照顧的行為其實都在一點一滴的傷害牠們,而到頭來我 們學習到了什麼嗎?牠們住在不屬於自己的家,過著不屬於動物該過的生活,我們真的更認識了動物嗎?
我覺得教導關於動物的知識,絕對不是把動物抓到一個不屬於牠的出生地並且觀賞牠,但是這樣的觀念其實並不是存在於每個人心中。如果要改變的話我覺得要先從老師以及家長的想法開始改變,如果教育者不先支持這些想法的話,所教育出來的孩子還是會視目前這些娛樂動物的行為是理所當然。而小孩子的心就像是一張白紙,如果從小就知道動物權的一些概念,進而激發出他們對動物的同理心,這樣其實就達到了目標。像在今天一起聽演講的弟弟,他在看完一些遊客餵食小羊喝奶的影片之後,直覺反應就是說出那隻小羊一定很孤單,為什麼要讓牠離開牠的媽媽呢?這個回答很直接,也很殘酷,一個五歲的小孩都懂的觀念,而大人們卻因為利益或者以為這樣才是學習而忘記去思考關於動物的感受,我覺得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擁有一顆會同理的心,無論是對動物或是對人,這樣才能使這個社會更美好。
因為這次的演講,讓我看到更多,也學到了更多,對於現在大環境的風氣,也許一開始很少人會注意到關於動物權的議題,但是因為阿河的事件暴露出臺灣許多動物的問題,阿河就像是英雄,我們不能忽視牠的犧牲,希望大家都可以繼續注意到動物權,還給動物一個自由的天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