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動保時事 /非人靈長類不能任意私養——包括臺灣獼猴也已明文禁養2026.08.12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會同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在中和區一處停車場查獲5隻環尾狐猴。這些狐猴分別被關在外出運輸籠內,放置於廂型車中,疑似正準備進行交易;由於涉及來源不明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案件已移送地檢署偵辦。

而在臺灣,任何非人靈長類動物都不是一般民眾可以任意購買、捕捉或私下飼養的寵物。

依現行《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凡不是臺灣本國之非人靈長類動物均已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其持有、飼養、繁殖及交易皆受《野生動物保育法》嚴格規範,並非一般寵物市場可自由買賣、飼養的動物。

臺灣獼猴也禁止私養

臺灣獼猴在2019年移出保育類名錄後,一度出現私養、買賣等問題。

經過動平會與其他動保團體聯合倡議後,政府於2022年將臺灣獼猴公告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因此,即使臺灣獼猴已非保育類野生動物,一般民眾仍不得任意私養。

依《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違法飼養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並得沒入動物。

靈長類具有複雜的生理、行為與社會需求。以臺灣獼猴來說,牠們原本就是群居動物,會在猴群中建立社會關係、學習溝通與覓食等行為,需要廣大的活動空間以及持續與同類互動。家庭環境即使能提供食物與基本照護,也很難取代這些需求。

幼年獼猴可能因體型小、親近人而讓人產生「可以當寵物養」的印象,但隨著成長與性成熟,牠們仍會發展出獼猴原有的行為模式,力量、活動量及社會需求也隨之增加。長期與人生活的獼猴還可能因過度依賴人類、缺乏正常同類互動,而增加日後重新融入猴群或回到野外的困難。

對獼猴而言,私養因此不只是「有沒有能力養得起」的問題,而是人類家庭是否能真正提供一隻野生靈長類一生所需要的生活。

遇到受難獼猴怎麼辦?

如果在山區、道路或其他地方發現受傷、受困或疑似落單的臺灣獼猴,也不要因為想幫助牠,就直接帶回家飼養。

「拾獲」、「救傷」或「農害防治」都不能成為自行留置飼養臺灣獼猴的理由。遇到需要協助的個體,應通報地方主管機關或野生動物救傷單位,由專業人員進行評估與處置。

非人靈長類具有自己的社會關係與生活需求。欣賞牠們,不需要以擁有牠們為前提;讓牠們留在屬於自己的環境中自在生活,才是真正的尊重與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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