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爆發了高雄某大學宿舍,一名學生疑似長期以殘忍手段傷害倉鼠事件,影像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目前主管機關已介入調查並啟動相關法律程序,後續將由司法機關釐清事實並依法處理。
但這起事件值得我們嚴肅討論的,是一個更深層的問題:當受害者是一隻倉鼠時,是否仍有人會下意識地覺得,「牠很小」、「牠很便宜」、「再買一隻就好了」?
倉鼠也是動物保護法保護對象
《動物保護法》保護的從來不只有犬貓。法律所稱的動物,包括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的脊椎動物。倉鼠、兔子、烏龜、鳥類與魚類,都不會因為體型小、價格低、安靜,或較少受到社會關注,就失去被保護的資格。
飼主對自己管領的動物,負有提供食物、飲水、安全適當生活環境,以及避免牠們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的責任。任何人也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若故意傷害動物,致其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能面臨最重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0萬元以上罰金的刑事責任。
這不是只存在於法條上的原則,司法實踐正在讓它愈來愈清晰。
從近期判決看見改變:三起非犬貓動物案件
近年來,已有愈來愈多非犬貓動物案件進入司法程序,讓社會看見小動物並不是法律保護的空白地帶,也讓我們看見司法對動物感受的理解正在深化。
2024年,新北地方法院審理了一起飼主傷害巴西龜致死案件。被告於酒後多次將所飼養的寵物巴西龜重摔於地,導致腹甲裂、甲殼破損、嚴重內出血及氣腹等傷害,隔日重傷不治死亡。法院依《動物保護法》判處拘役20日、併科罰金20萬元。
2025年,臺中地方法院就一起將10隻倉鼠沖入馬桶致死、並將影像上傳社群的案件作出判決。檢方起訴時指出,倉鼠也是有感受、有意識的生命,牠們承受的心理恐懼與身體痛苦,非一般情境下的人所能想像。法院審理後認定,被告明知倉鼠具備感知痛苦與恐懼的能力,仍以此極端方式處置,並將相關影像散布於社群媒體,行徑有違善良風俗;行為人除因傷害動物遭判刑外,也因散布虐待動物影像而負起責任,判處應執行拘役60日、併科罰金20萬元。
同樣在2025年,高雄地方法院就兔子遭傷害致死案件作出判決,認定行為人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拘役並併科罰金20萬元。這起案件再次顯示,法院對於非犬貓動物所受傷害的重視,以及保護動物作為現代社會重要價值的持續確立。
三起案件、三種不同的小動物,共同指向同一件事:動物的體型與價格,從來不是法律保護的門檻。
如果你目擊了動物不當對待事件
遇到這樣的情況,第一步是先讓自己冷靜下來。憤怒是正常的,但衝動行事往往會讓事情更難處理,甚至讓加害者有機可乘、讓證據難以成立。你現在能做的最有意義的事,是讓這件事被看見、被追究,而不是讓它在轉傳中失真、消耗。
第一步:保全證據,不加工、不剪輯
如果你在網路上看到相關影像或貼文,請截圖保存原始畫面,包括發文帳號、發文時間、貼文內容與留言。如果是親眼目擊,請在安全的前提下,以手機錄下現場影像,並記錄時間、地點與你所觀察到的情況。
保存時有幾點需要注意:盡量保留原始檔案,不要對影像進行剪輯、加工或加上文字標注,因為經過修改的證據在法律程序中效力可能受到質疑。如果影像已在社群平台流傳,也請注意平台可能隨時刪除貼文,應盡快備份。
第二步:向主管機關通報,讓專業人員介入
蒐集好資料後可撥打1959動物保護專線檢舉,這是全國動物保護的統一通報管道;你也可以向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動物保護機關(如各縣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提出檢舉,可以親自前往、電話或線上填寫檢舉表單;也可以向警察局報案,由警方協助調查。
通報時,請盡可能提供你所保存的證據資料,包括影像、帳號、時間與地點,這些資訊將協助動保人員或警方更快速地鎖定案件、啟動調查程序。
第三步:保護自己
如果你認識涉嫌行為人,或與對方有地緣關係,在通報前請先評估自身安全。不要單獨與對方正面衝突。《動物保護法》明定,主管機關對檢舉人的身分與相關資料應予保密。你不需要因為擔心在行政程序中曝光而猶豫是否通報,讓手中的證據交由有權力處理的人,才能真正發揮它的作用。
如果你正考慮飼養任何動物
價格便宜、體型小,不代表容易照顧,也不代表牠的需求可以被輕忽。
每一隻動物都有自己的習性、健康需求與壽命,飼養是一項長期承諾,而非一時衝動。
飼養前,請認真評估自己是否有能力照顧牠的一生,包括日常照護、突發的醫療費用,以及牠老去時的陪伴。
容易取得,不等於可以輕易飼養。買得起,不等於照顧得起。
每一個生命,都值得被認真對待
動物不是玩具,不是裝飾,也不是可以隨意替換或發洩情緒的對象。牠們感受得到痛苦與恐懼,也感受得到安全與溫暖。無論體型大小、價格高低,每一個生命都不該被虐待,都值得被負責任地對待。這不只是法律的要求,更是每一個選擇將動物帶回家的人,從那一刻起就承擔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