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波霸雞與翹臀豬:肉食色情論 /「交叉正義」的起點:性別與動保如何結盟?—《粉紅色修羅場:當動物與女性一同失語》NGO 對談場次22025.10.07

《粉紅色修羅場:當動物與女性一同失語》系列講座
NGO
對談場次|「交叉正義」的起點:性別與動保如何結盟?
日期:2025/10/7
講師:許秀雯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創會理事長)、林憶珊(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執行長)

活動精華影音
【憶珊的分享】

▌從《波霸雞與翹臀豬》談起自身經驗

憶珊以《波霸雞與翹臀豬:肉食色情論》(以下簡稱為「本書」)一書為起點,分享自己投入動物保護工作的經驗。這本由動平會翻譯出版的書中,作者Carol J. Adams探討性別與動物權之間的交織性,揭示兩者在社會體制中所承受的相似壓迫,期望讀者能透過這本書關心性別與動物議題。

憶珊強調,動物權與性別運動的核心,都是反對「物化」與「異化」,追求多元與平等的存在。她指出,女性與動物之間,沒有誰比較重要、誰比較不重要,兩者都是社會正義應關注的對象。

以她在動保圈的經驗為例,經常聽到有人質疑:「人都管不好,還去管動物?」這種說法,其實正反映出社會普遍的價值排序。然而,憶珊認為,真正的正義不該此消彼長,而應是對所有生命的尊重與關懷。

 

▌性別與動物的交織:實踐上的矛盾與結盟的可能

憶珊分享了本書提到的一項建議:無論是婦女庇護所還是動物庇護所,都不應該提供肉食。這樣的主張凸顯了在實踐「道德一致性」上的挑戰。她指出,現實中並非所有關懷弱勢的團體都同時關心動物議題,甚至連動保團體也並非全都吃素食,在這些團體的募款餐會上普遍有提供肉食。

她認為,這是一個值得反思的矛盾現象:當我們關心社會弱勢、流浪犬貓或野生動物的正義時,是否也應該關注雞、鴨、牛、羊的生命?憶珊坦言,動平會的許多工作夥伴也未必吃素,但是透過與動平會的合作,他們開始思考這些議題,進而有機會成為素食者。

談到動保與性別運動如何結盟,憶珊認為,兩者共同對抗的正是父權結構。父權體制控制了女性的身體、生育與性慾;同樣地,動物的身體也被人類控制,用以生產皮毛、蛋與乳製品。動保與性別運動共同批判:「誰的身體被視為工具?」、「誰能使用誰的身體?」

在性別關係中,男性往往擁為「觀看者」的位置;而在人與其他物種的關係中,人類則多為「使用者」。憶珊認為,無論是男性或人類,都必須學會在自身的位置上反省,並以負責任的態度,與另一個性別和物種共處。

▌以開放心胸面對批評

推動社會正義,需要以開放的心胸與思維面對各種聲音,甚至是來自壓迫者的批評。憶珊分享,在推廣動物權的過程中,時常會接收到外界的質疑和攻擊。就連本次演講的宣傳,也收到網路上的批評留言。然而,她認為,在追求社會正義的道路上,過程遠比目的地更重要,我們必須學會以開放的心胸接納多元的意見。

憶珊進一步指出,維根主義不只關乎飲食或衣著,更是一種在思想、言語、情感與行為上實踐「非暴力」的生活方式。她說:「如果別人吃肉,你就叫人家下地獄,這就不對了。」用憎恨心去指責他人,事情事實上是無法成功的。或許他人的因緣時機還沒到,我們能做的,是抱持著包容的心態,理解他人的處境與選擇。

 

▌改變文化與制度:從倡議到立法

若要真正提升動物的權益,人們的努力不應僅止於個人的選擇與行動,而必須進一步推動文化與制度層面的改變──透過文化行動與法律改革,才能從根本影響結構性的壓迫。

憶珊以我國立法現況為例說明,動物保護法中對動物的定義,仍以人類的使用目的為分類依據:經濟動物──被人類用於生產經濟價值的;實驗動物──被用於實驗使用的;展演動物──被用於娛樂或展示使用的。

她指出,這樣的分類方式,直接反映出「將動物視為工具,以使用為目的」的人類中心主義,彷彿動物的存在價值僅在於服務人類。她強調,無論是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展演動物,還是同伴動物、野生棲地動物,動平會的工作宗旨就是在為牠們爭取平權──任何一種動物的生存權益都應被重視,人類更應該終止剝削,實現真正的動物解放。

在推動制度改革的路上,憶珊也分享了動保團體之間的結盟經驗。她提到,在2022年,有八個動保團體共同組成「動物保護立法運動聯盟」,向政府倡議「動保入憲」。儘管最終未達成理想成果,但這樣的結盟力量讓大家更團結,也讓我們離目標又近了一步。

 

▌被誤解的照顧者:愛心媽媽的去污名

憶珊接著以「愛心媽媽」為題,分享她多年來的第一線觀察與心得。從20多歲起,她便開始協助地方愛媽執行吹箭的絕育工作。因為長期的互動與陪伴,使她決定以愛媽作為碩士論文題目──《瘋癲?愛心? ─狗媽媽的照顧圖像與社會處境》。

憶珊指出,社會大眾對於愛媽的評價,可以極端的分為兩種。一種是讚許她們很有愛心,認為她們願意投入時間與金錢,照顧少則數十、多則上百隻動物,是充滿愛心的典範;另一種評價則是視她們為「瘋狂」──傾家蕩產、家庭失和,甚至失去正常的社交生活,退居為社會的邊緣者。

在有些人眼中,愛心媽媽的勞動暨不被看見,也不被肯定。她們背負著負面標籤,面臨法律與輿論制裁的壓力,甚至被汙名化為「礙」媽。

以近期討論度高的「禁止餵食」入法爭議為例,憶珊指出,遊蕩動物往往被汙名化為髒東西、入侵野生動物棲地的存在,而照顧遊蕩動物的「女性」,也因此被套入父權式的管理框架──這正呼應了本書中所揭示的父權控制機制。

憶珊主張,愛心媽媽並不是無理取鬧的邊緣者,而是挑戰物化與支配的行動者。她們在無情的社會體制下,選擇照顧被拋棄的生命,拒絕服從冷漠制度。這種照顧,是非父權的、非控制性的,是一種以共感與倫理為基礎的實踐。

她認為,愛心媽媽的行動打破了本書中「女性身體被商品化」的論述,也顛覆了其中「觀看-控制」的鏈條節點。她們不是觀看者,也不是表演者,而是與動物共同生活者、風險承擔者、倫理實踐者。

憶珊期盼社會能以新的眼光理解這群被誤解的照顧者──當愛媽彎下身餵一隻貓的那一刻,她不只是提供食物,更是在向世界宣告:「不是所有的生命都需要被管理,有些只是需要被愛。」愛心媽媽不是問題的製造者,而是在制度縫隙中,仍願意承擔倫理責任的實踐者。

【秀雯的分享】

▌與寵物的情感連結

秀雯回憶,童年時期曾養過一隻小狗。有一天她放學回家,卻發現小狗遭車輛撞擊身亡。這段經歷令她十分傷心,也讓她體會到,人與動物可以建立起深刻的情感連結。不過她也自嘲,相較於本書作者Carol J. Adams因為心愛的小馬過世而決定不再吃肉,自己小時候沒有那樣的「慧根」。

成年後,秀雯養了一隻小貓,這才真正發現到照顧動物的不容易與樂趣。剛開始對貓不太了解的她,甚至一度天真地以為貓咪發出奇怪的聲音是誤吞了電池,後來經獸醫解釋才知道,那是貓咪感到滿足時發出的呼嚕聲。這個經驗讓她意識到,在我們的成長過程中,如果缺乏與動物的相處,人類跟動物之間的關係其實會相當疏離。她還興奮的分享,最近才發現貓咪上下排門牙各有六顆,貓咪睡覺時會打呼等等的日常小細節。

 

▌歷史中的肉食文化

秀雯引用本書以及歷史文學作品,探討「肉食」如何被賦予文化意義。她提到,在《居里夫人傳》中,居里夫人生病期間,醫生曾以牛排作為藥方幫她補身;而在《哈德良回憶錄》裡,羅馬皇帝哈德良在帶領軍隊打贏戰役、凱旋歸來時,哈德良雖不喜酒肉,卻仍得出席有「酒肉」象徵勝利與榮耀的宴席。

除了羅馬之外,在世界各地的民族中,也普遍可見肉食在慶典裡扮演重要的角色。以台灣為例,傳統民俗裡有殺豬公、三牲等祭祀文化,肉食常與祈福、慶賀緊密相連。這與本書的觀點相呼應──「分享肉食」與慶祝儀式之間,有著難以分割的關係。然而,這樣的連結是如何被建構起來的?秀雯認為,這正是值得我們進一步思考的問題。

▌從法律上的女性與動物看倫理的演變

在人類歷史中,有很長一段時間,女性(以及某些有色人種)曾被視為可被擁有、可被支配的財產。這樣的觀念,與動物在現行法律體系中仍被歸類為「物」的狀態,其實十分相似。

秀雯提問:「法律不是完全不變的,隨著人們對於動物的想法有所改變,法律也有機會被改變,然而這個改變──倫理的起點會是什麼?」她認為,這個倫理起點在於人類開始了解、覺知、共感到:動物本身是會感覺到痛苦、擁有感覺系統的生命。當這樣的認知逐漸普及,人類才會進一步發展出「避免動物痛苦」與「防止虐待動物」的立法原則。這將是一個極為重要的轉變。目前,動保法中虐待動物者適用刑罰,正是這種倫理覺醒下的典範轉移──因為過去並不存在這樣的法條。

秀雯進一步舉例說明:假如有人的友伴動物被他人傷害致死,在司法實務中目前有兩派見解。一種將動物視為財物,僅認定為財產損失;另一種則考量飼主與動物之間的情感連結與精神衝擊,認為可請求精神慰撫金。這樣的差異,也顯示出法律對動物定位的觀點,正逐步轉變中。

她指出,動物在法律見解上的轉變,與性別在支配結構與語言文法中的變化相似。然而,關心動保的人,未必關心性別;一個關心性別的人,也不必然會關心動物議題。秀雯表示,本書將動物與性別並置作為比喻,是提升兩者議題能見度的有效方式。作者透過分析廣告與日常符號,使人們意識到這些潛藏的不平等現象,讓讀者有機會從關注動物或性別的單一視角,進一步理解另一個議題。

 

▌結盟與推動改變

談到動保與性別運動可以如何結盟,秀雯認為,「促進最大的善、製造最小的惡」的理念,將會是結盟的起點。

她引用前西班牙總理在推動同志婚姻修法時於國會演說中的一句話:「一個文明的國家,應該要避免讓它的人民無意義的受苦。」這番話讓她看見執政者的格局與高度。秀雯指出,當執政者願意站在第一線,為弱勢群體發聲,將能為社會運動帶來極大的推力。

然而,在推行運動的過程中,挑戰始終不斷。秀雯歸納出兩個主要難題:第一,如何讓人產生「共感」。唯有當共感發生,人們才會主動重新檢視並調整自身的行為,進而願意投入制度改革的行動。第二,如何進行「有意識的組織與行動」。在倡議過程中,與不同利害關係人進行對話極為關鍵,因為道德恐嚇無法真正改變人。

秀雯說,這些困難與挑戰,都是邁向真正的動物解放、讓人類減少為惡的並經之路。身為運動者,我們需要持續思考,並尋找更多可能的方式去推動改變。

 

▌促進最大的善與製造最小的惡

秀雯認為,人類的存在本身不可能不製造汙染或不消費,但是怎麼在可行的範圍內「促進最大的善、製造最小的惡」,仍是一個重要且值得追求的目標。

在朝向這個目標的過程中,我們必須思考:人類與共存在社會中的動物,應該建立何種關係?這其實與我們是否能生活在一個更少暴力(包括對動物與性別的暴力)的社會息息相關。因為這些問題的根源,都在於人類的文化、行為模式,以及覺知。

 

▌給本書的一個小建議

針對本書的文字表達,秀雯提出一個小建議:書中有時會較理所當然地將具有特定生理特徵的動物視為「雌性動物」,這樣的用法,對跨性別讀者而言,可能會略顯冒犯。她認為,在語言層面上或許可以再思考如何讓表述更具包容性。

【現場QA】

Q:讀完這本書後,對你有什麼影響嗎?

秀雯:這讓我重新思考是否要恢復素食。在現代社會裡,肉食常與愉悅的經驗相連結,我也期待素食與Vegan飲食,可以創造出更多樣化且令人愉悅的飲食意象和生活經驗。


Q:在政治兩極化的情勢下,即便是關心弱勢群體的人,也往往難以共感同樣位處社會弱勢的另一群人──例如「愛媽」。這樣的情況該如何改善?你有什麼建議嗎?

秀雯:我們應該試著去理解別人所做的努力。

愛媽其實補足了社會的缺位,也在彌補飼主不負責任所造成的後果,持續支持及照顧那些被遺棄的動物。她們展現的正是倫理當中最重要的價值──「照顧(care)」,這樣的行動值得被肯定與維繫。

我不贊成輕易否定別人的努力。即便在議題優先性、倡議路線或策略上,可能會有不同想法,我們也應該先問問自己:在批評別人之前,對於他人的努力與心路歷程,是否有足夠的了解?只有當我們夠謙虛,才有資格去批評別人。作為一個運動者,更應該抱持這樣的態度,少花力氣在內耗上。

但這也不表示要迴避一切衝突,也不是天真的認為所有合作都能發生,而是要認知到,有些衝突其實沒那麼必要。我們能做的,是在我們堅持信念的基礎上,尋找更多願意跟我們同行的人。

如果要真正解決對於議題根本理念上的衝突,我建議可以透過「公民審議」等方式促進討論。讓不同立場的人有機會了解彼此的共識與差異,從而減少不必要的情緒對立。

其實在性別運動中也一樣。即使都自認為女性主義者,對於像「代孕」或「性工作者」這類議題,仍會存在分歧與爭論。

 

憶珊:「愛媽」之所以被汙名化,往往是因為社會普遍認為她們是以情感、缺乏理性的方式在照顧動物。但那只是表面印象。其實,愛媽群體有著多元的背景,其中甚至包含原住民與移工。我認為,社會應該讓這些群體被更多地理解與看見。

如果有機會親身陪著愛媽出勤一個晚上,你一定會驚訝──她們的意志力與堅定真的超乎想像。那是一種一般人難以做到的付出,親眼看到之後,你只會對她們心生敬意,而不會再去嘲笑或欺負。

即使面臨被跟蹤、被罰錢等壓力,她們也不會因此退縮,而是想出新的方式繼續行動,例如改變時間、調整路線。這樣的堅持與照顧力,展現了女性在照顧上的強韌與勇氣。

至於結盟的可能,我希望未來有機會能與秀雯律師合作,舉辦相關工作坊,讓愛媽們能具備更多法律知識,學會自我保護,避免遭受跟蹤與騷擾。

在制度層面上,政府或民間也應該更有系統地關注愛媽的身心健康與財務壓力。如果能成立專責的組織,協助處理愛媽在實際照顧中面臨的困難,那將會是很大的幫助。

Q:提問者分享,自己曾經在校園推動動物權的同時也結合性別運動,卻遭到大量攻擊,被質疑此舉是在貶低女性。請問該如何更好地論述並連結女性與動物議題?

秀雯:我有兩點回應。第一點,我們要讓「結盟」被正確的理解為邀請,而不是道德綁架。

舉例而言,伴盟在推跨性別的性別承認、反對變更性別要求摘除性別器官的倡議,與「台派」在國際上面臨身分不被承認的情況,其實是相似的。台派也有國籍身分不被認同的經驗──但是我們不能因此假設所有台派都會支持跨性別者。

這意謂著,我們需要創造一些對話的機會跟平台:先是互相認識,然後彼此支援,再去思考有哪些論述、行動或組織動員上的連接點,讓「結盟」真正有機會發生。

第二點,比喻永遠都是有風險的。

用「比喻」把不同壓迫經驗接在一起,容易被解讀為「所以你應該要懂得…」、「你應該要怎麼樣」。然而,每個人的生命經驗都不同,所以對於不同的議題,會有不一樣的認同感。

在做倡議的過程裡面,方法需要不斷嘗試,一次的溝通不順利,不表示永遠無法溝通;可以把眼光放得更遠,思考更多可能的切入點,找出彼此都舒服的共識區。

 

憶珊:動物權其實是所以議題中,最弱勢的一種。因為一般人多多少少還是帶有「物種歧視」,也就是認為人類高於其他動物。正因如此,當人們被比喻為動物時,往往會感到不舒服,抗拒這樣的連結。

我會鼓勵大家多接觸動物權相關的議題,多閱讀這方面的書。當我們開始理解並共感其他物種時,整個世界就會變得不一樣。

Q:現在有些動物權倡議者,會利用自身女性身體,扮演受苦的動物,以此呈現壓迫的情境。你認為這樣的做法是好的嗎?

秀雯:「對暴力的再現」所帶來的影響其實是很複雜的。當我們複製或再現一個被壓迫的女體/女性──無論是為了討論暴力,或用以比喻動物的處境;抑或是在電影裡,為了呈現暴力而拍攝暴力,這都有可能在過程中,不經意地鞏固並再次強化原本的壓迫邏輯。這些作品會如何被理解,牽涉到詮釋的問題,閱聽者或評論者有機會從這個角度提出質疑。

另一方面,如果倡議方式讓閱聽者被迫站上某一個「道德位置」──例如,「你必須關心動物權,否則你就是連對你自己關心的女性議題也不重視」──這樣的訴求不見得是每個人都能接受的。畢竟,沒有人希望在被批判的情境下被說服。推動社會改變,需要更多理解與共感,而不是讓對方感受到被指責。


Q:秀雯律師在伴盟推動性別平權的運動中,覺得哪一種方式──譬如向政府遊說、公民對談、或是修改法條等,哪一個是最重要或最有效的?是否有特別的經驗可以分享?

秀雯:人們的意識,常常會「陷入無意識」,也就是說,他們可能沒有意識到自己正在壓迫他者──無論是女性還是動物。作為運動者,我們需要思考:如何讓這些被麻痺的意識重新被喚醒?這正是倡議工作的重要課題。

以免術換證的議題為例,「連署」的目的,是讓更多民眾認識議題並願意為其發聲。這是一種公眾行動,藉由集體壓力向政府施壓。

在司法層面上,我們則會藉由「策略性訴訟」的方式推動法律改變。雖然目前在「跨性別免術換證」上尚未成功,但過去「跨國同婚」及「台灣同婚合法」(釋字第748號解釋)都是策略性訴訟的成功成果。

因此,我會說,一場運動在不同階段,需要採取的倡議策略並不相同,無法一概而論,而是要依據運動的需求與議題發展去判斷。

在動保的修法運動上,公投門檻較高,不是理想的方式。我更建議從「策略性訴訟」著手,研究國外案例,思考權利如何從「人」逐步擴展至「動物」。

人類如何理解並重新界定與動物的關係,仍有許多工作可以開展。若未來有一天,動物能成為訴訟的主體,我認為那將是一個非常有趣、也非常重要的發展──這是我個人非常感興趣參與的改革。

■ 紀錄整理:楊婷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