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守護環境反毒殺 /地方政府 應廢止滅鼠藥採購標案,改採友善、人道的 防鼠方法2025.04.10

目前儘管已經沒有過去由農業單位主導的「滅鼠週」的活動,但許多縣市的環保單位依然會以病蟲害防治的經費採購老鼠藥提供民眾免費索取。

許多地區居民以「免費不拿白不拿」的心態囤積毒餌,造成犬隻及其他動物誤食事件頻傳,甚至引發人類中毒案例。黏鼠板等非人道手段在捕捉鼠類時,也會無差別地傷害鳥類、爬蟲類或寵物,並使鼠類因恐懼排泄物增加疾病風險。

毒鼠藥雖可抑制鼠患,但其核心成分多為「第二代抗凝血劑」,毒性強、殘留期長,對生態系統及非目標動物造成嚴重危害。根據研究,有60%的猛禽肝臟檢體中驗出毒鼠藥,石虎與獼猴的死亡案例也多次被證實與毒鼠藥相關,顯示這類毒素已進入食物鏈並威脅野生動物族群。

然而,毒鼠藥的效果並不如預期。2013年金門的研究顯示,投藥初期鼠類數量減少,但未改善環境問題導致一個月內鼠患反彈甚至倍增。2016年的報導也指出,單靠毒鼠藥只能暫時控制鼠害,若不處理吸引鼠類的根本原因,可能反而促成疾病的傳播。

相比之下,國外防治鼠害的方法更注重環境教育與生態保護。例如芝加哥市透過全面宣導「不讓鼠吃、不讓鼠來、不讓鼠住」,成功提升民眾的防鼠意識,減少對毒鼠藥的依賴。台灣也應參考此類模式,逐步淘汰免費發放毒鼠藥的政策,改為強化教育與環境管理,並實行毒鼠藥的實名制領取及使用回報機制,以減少濫用。

鼠患問題應以長期且友善的方式解決,僅靠毒鼠藥無法有效根除,反而可能加劇生態危機。政府應擴大防鼠宣導,改進政策措施,並推動人道與環境友善的防治方法,真正實現與生態共存的目標。

一、老鼠藥分為環境衛生用藥及農藥,農藥用的老鼠藥現幾已停產,但環衛用老鼠藥仍普遍流通。許多農民違法在農地使用環衛用老鼠藥滅鼠,或是遊走法律邊緣,將老鼠藥施用在田埂、農舍旁。因為農地田埂屬開放空間,常導致野生動物誤食中毒死亡,或行為受影響。

 二、台灣多年研究、調查顯示,老鼠藥對於猛禽有相當的危害。歷年共有596個猛禽檢體,有173隻出現抗凝血劑殘留,其中128隻檢出了「可滅鼠」及「伏滅鼠」老鼠藥。近期台灣猛禽研究會在臺北市收到的鳳頭蒼鷹個體內驗出老鼠藥,其中一隻個體,體內有三種老鼠藥。政府應重視老鼠要管制。


滅鼠藥濫用,殺(傷)害的不只有老鼠而已

 三、部份國家以對影響生態嚴重為由,加強第二代毒鼠藥管制。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更早在2011年禁止幾款台灣常用的第二代抗凝血劑成份老鼠藥(包括可滅鼠brodifacoum、撲滅鼠bromadiolone、雙滅鼠difenacoum)等第二代抗凝血性毒鼠藥給一般民眾使用,台灣政府應跟進。

 四、化學性防治並非控制鼠害的唯一方法。歐美國家早有規定老鼠藥必須搭配食餌盒販售和使用,食餌盒的開口只能讓老鼠進出,以降低非目標物種誤食機率。國內亦有多處農田以猛禽棲架進行生物防治,友善環境且有有助野生動物研究。

高雄2023年發送的鼠藥主要成份為二代抗凝血成份的「伏滅鼠」(Flocoumafen) 圖片來自高雄里長社群粉專貼文

解決方案:

  1. 老鼠藥製造許可證、製造量應採總量管制,並應提高老鼠藥的使用門檻與條件,減少老鼠藥濫用、誤用對環境生態的危害。
  2. 應積極引進、研發、推廣非化學性或對環境危害較小的鼠害控制替代方案
  3.  針對嚴重危害環境生態的老鼠藥(如:第二代毒鼠藥)訂定禁售、禁用期程。
  4. 地方政府應廢止滅鼠藥採購標案,另採對友善、人道的防治方法
  5. 應制定老鼠藥使用指南、加強宣導,並落實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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