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農地濫用除草劑是違法行為
你有看過這些報導嗎?《愛犬外出散步返家後暴斃竟是承包商噴除草劑害的》、《是誰殺了石虎?路殺石虎體內驗出劇毒農藥、殺蟲劑與毒鼠藥》除草劑濫用,除了傷害環境也傷害動物!
我們認為類似的新聞未來不應再頻繁出現!目前儘管有相關法規規定非農地不得濫用除草劑的法規或公告,但因為政府與民間的漠視,濫用情況依然處處可見!
發現非法濫用除草劑請通報1999檢舉
目前台北市、宜蘭縣、花蓮縣及高雄市有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1),條例中有白紙黑字的規範使用範圍、地方政府權責機關與罰則! 因此在這四個縣市發現非農地或保護區在非農地等情況任意使用除草劑,請透過1999陳情檢舉要求積極處理與裁罰!以《花蓮縣非農地使用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為例,濫用除草劑將可裁罰一萬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而沒有相關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的縣市,也是不能任意使用除草劑!若您發現有違法使用情況,一樣請通報1999檢舉,並告知濫用除草劑已違反《農藥管理辦法》要求地方政府積極查辦、勸導與裁罰-------依農委會農函文與農藥管理法第53條規定:河堤、道路兩側、公墓、公園等非屬農業用途場域不得使用除草劑(*2),濫用除草劑可裁罰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為什麼我們必須關心除草劑濫用?
因為除草劑濫用除了污染環境外也會傷害動物,但地方政府主責單位模糊因此多年前,政府已積極宣導要求地方訂定「非農地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減少除草劑濫用情形;但目前除了上面所提的縣市外,多數縣市依然未積極面對這個問題!
一起用行動改變現況
因此關心這個問題的民眾除了通報檢舉,我們也希望請大家試著直接向當地縣市政府或地方民代反應------一起促請地方政府能夠制訂「非農地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守護環境及動物的安全!
*1.各地方政府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7年03月05日農授防字第1071488172號函文:
以除草劑於河堤、道路兩側、公墓、公園及學校等非農業用途場域進行除草作業之行為已違反農藥管理法,違者可依農藥管理法第53條規定裁罰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